图书集成 · 第544卷
逐卦爻辞 · 山风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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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《判》曰:蛊者,事也。干父之体,任用于先。三虫在器,阴害相连。厌昧之事,其疾难痊。求谋欲起,虑恐相干。六爻断。初六,「干父之蛊,有子考,无咎,厉终吉。九二,干母之蛊,不可贞。九三,干父之蛊,小有悔,无大咎。六四,裕父之蛊,往见吝。六五,干父之蛊,用誉。」
02
上九:「不事王侯」,高尚其事。
录文说明与待核用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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